公司股份收回怎么处理?
公司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回购股份的用途,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可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东或恢复有限公司的信用、分配股利等。 一、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法》第17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减资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同时,《公司法》对减资程序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但需要提醒的是,虽然公司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使股东收回投资,但减少注册资本会使公司承担债务的责任主体发生变化。对于以减资方式来收回投资的做法,司法实践中有可能不予支持。
二、用于注销股东的实体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以及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而法定代表人的职权范围则包括决定投资的撤销或者清算。只要经过法定程序,公司是可以通过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注销某一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和相应的实收资本(现金或其他资产),从而消灭该股东的实体性权利,使其作为投资者所拥有的一切权利都归于消亡。但是,这样的做法可能会引起其他股东的质疑,影响公司的形象。采用这种方式要慎重。
三、用于分配股利 在法律没有禁止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自主地决定向某个股东多分配些利润,也可以决定不向某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法同时也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才能进行分配,而且须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所以,要想顺利收回投资,还需要注意公司在设立时的各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设立瑕疵,那么即使股东会同意分红,也不一定会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