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是贷款限制行业吗?
对煤化工、煤炭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严格行业准入及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节能环保政策及信贷政策,加强管理,防范信贷风险。在国家有关项目审批和管理的法律政策及《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配套制度出台之前,暂不新增煤化工(甲醇、醋酸等)及煤层气综合利用项目。
要继续加强对煤炭、电力、冶金、有色、建材和化工等传统产能过剩行业(以下简称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控制(含新增、续贷,下同)对产能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未获批准、土地管理备案手续不全、未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项目、以“影子股东”等为代表的投资主体不实的项目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强制性标准等项目的新增授信,要切实落实《指导意见》关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开展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金融业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