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概念股票有哪些?
2014年年初,发改委、财政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市场主体跨区域迁移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明确,除设立程序外,市场主体注册、变更等程序可以在迁入地办理;将实行统一的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并鼓励迁出地和迁入地政府通过协商,就市场主体迁移涉及的财政分担及价格调整等事项订立协议予以明确。这为PPP项目进入落地实施阶段提供了重要的机制保障基础。 2015 年是PPP元年。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出现了“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表述,标志着这一融资模式被确立为未来中国新的投融资方式;3 月,财政部印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为地方政府开展 PPP 工作提供政策上的指导依据;7月,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成为此后一段时间内各地出台相关政策的基准文件。8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培育企业活力有关问题的决议》指出要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混合所有制改造,提出“对适宜采用社会资本投资项目,且适合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基础设施项目,应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的要求。
截至到2016年9月底,全国已经备案的PPP项目已达到8241个,总投资额达13.5万亿元人民币,涉及交通、环保、城镇综合开发、农林水利等多个行业领域。目前绝大多数的项目都处在前期准备阶段,实际开工建设项目较少,在PPP项目的实际运作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和完善。从已实施的案例来看,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 一:缺乏规范的PPP项目合同范本。 目前我国尚未出现完整的适用于所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PPP项目法律文件,各个地区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了适用当地情况的PPP项目合同文本,而各领域的PPP项目又有不同的特点,因此这些文本并不能完全适应所有的项目,这也成为了PPP项目中的风险点之一。 二:社会资本退出难。 PPP项目的期限一般较长,达到十年以上,对于民间资本而言,投资回报周期相对过长,难以满足其短期盈利的目的,同时由于PPP模式的性质决定了项目建成后政府和企业均享有使用权,导致双方利益划分不明晰以及社会资本无法及时回收成本。 三:融资渠道单一。 从目前的PPP项目实施情况来看,大多数PPP项目投资主体的资金来源仍然依赖银行贷款等非市场化行为筹集,而PPP模式作为一种具有市场属性的融资工具,只有真正发挥其市场的属性才能够使整个投融资过程更加高效有序,也才能使政府和社会资本都能实现自身最大化的利益。 四:缺少监管机制。 中国是一个行政体制国家,政府的行政手段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很多情况下行政干预的方式并不一定是有效的。PPP模式作为一种市场性的融资工具,需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因此在项目推进的过程中,政府与社会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协商关系,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政府强制社会投资方接受某一条件的情况,或者是在PPP项目的谈判过程中地方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单方面签署意向性合作协议,这些都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 五:专业人才匮乏。 在当前我国PPP项目的发展进程中,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已经成为了制约PPP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PPP项目是一种全新的投资建设模式,这就要求参与PPP项目建设的管理人员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既懂经济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十分稀缺。另外,PPP项自涉及面广,需要跨专业的团队进行协作完成,这就需要项目团队之间能够相互配合,共同解决遇到的问题,但是当前这种复合型的人才较为紧缺,这也导致了PPP项目操作过程中沟通不顺畅等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