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申购为何失败?
1、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取消新股发行: (一)网上发行数量累计低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70%;
(二)网下发行全部结束后,未出现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有效申购的情况;
(三)网下有效申购的合计尾数不足200万股或认购资金不足4亿元。 当发生上述终止发行情形之一时,新股发行程序终结。当日收盘后,中国结算公司将确认的数据录入“股票公开发行统计”数据库。
2、在实施过程之中遇有下列情形的,发行人可以采取停止发行或者暂缓发行的措施: (一)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发行无法按期完成;
(二)发现有证券欺诈行为且属于情节严重的;
(三)监管部门认为应当暂停发行的其他情形。 在采取前款所列措施时,发行人在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般情况下,新股上市当日不会出现破发情况,但如遇特殊情况,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基本面出现不利变化等情况,则可能有破发现象。出现破发后,若该股票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则一般不会持续很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