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解押什么意?
1、抵押是债权人(银行)对抵押人(借款人/债务人)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一旦借款到期且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抵押物清偿债务; 质押与抵押的本质区别在于质押的标的物为动产而非不动产,而该动产的占有状态在质押时会发生转移,由质权人(债权人)实际控制。所以,质押又称为“动产抵押”或“财产抵押”。
2、《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了下列权利可以设定质押: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以及“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出质。以金融资产作为质押是一种法律制度安排。
3、根据《物权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设立抵押权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应当向抵押权人(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动产设定质押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
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不动产或者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动产物权设立质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办理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