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机构有哪些?
中国证监会,简称“中国证监”、“证监会”或“中证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单位(比同级别的教育部等略高半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的规章、规则,并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二)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核准、签发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申请文件,核准、签发出资者或者股东入股通知书及股东代码; (三)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管理规范的行为进行查处。
中国证监会设委员7人,主席1人,副主席2人。 中国证监会机关设办公厅、法制部、综合业务部、债券部、公司部、检查室和稽查局等处室。
目前,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有4个,分别为: 北京监管局副局长:李新龙 天津监管局局长:肖宏涛 上海市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毅 深圳市证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继宗
中国证监会设在上海、深圳的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securities监督 管理局及中国证监会稽查局为执法的前线指挥机关和组织实施机关,具体负责对证券公司的证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规定,中国证监会的职责,大致可以分为执法职责和发展职责,其执法职责主要包括:
1、研究和拟定证券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有关证券市场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2、统一管理证券市场,按规定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进行监管。
3、审核、审批企业借用境外中长期国际商业貸款、境外上市;监管境内企业间接收股境外法人和自然人投资事宜。
4、监管境内期货市场。
5、依法对证券业协会、期货协会进行监督。
6、组织、指导和协调证券交易场所的综合整理或风险处置事宜。
7、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