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企业可以ipo吗?
不可以,挂牌企业和拟IPO企业是两个概念。 我国目前的企业融资通道主要有两个,一是上市(境内、境外),二是非上市直接融资(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等)。 通过上市进行融资是有条件限制的,而新三板的准入门槛相对就要低很多,所以许多中小企业会选择先在新三板挂牌再谋求上市。但在财务上,这两个通道是完全独立的,不存在流动性的转换关系。
从企业角度来看,无论选择哪个市场作为自己的募资平台,都必须符合相应市场的准入标准;而从监管层的角度来看,考虑到融资功能的实现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需要,则应分别对待。 虽然《证券法》规定“公司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并报送有关文件”,但现有制度下,只有上市公司才需要在证监会备案,其他类型的企业申请IPO并不存在所谓“申报文件”的概念。
在监管部门接收申报材料后,仅对申请文件的齐备性进行形式审查,并不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实质判断。至于是否具有发行资格及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则由发行审核机构根据发行审核程序予以判断。 但无论是申请文件的齐备性还是发行资格的判断,均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即使一家企业已经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但如果不符合IPO的条件或申请文件欠缺重要的内容,仍可能无法获得受理。相反,即便一家企业目前没有挂牌,但符合IPO的条件和要求并向监管部门提交了申请材料的,也应认定其具备发行证券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