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利好哪些企业?
对企业的利好主要是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盈利能力和继续发展能力;对社会的利好主要在于能够减少债权违约风险和坏账损失、保障金融稳定。 这次政策主要针对的是上市公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对于金融企业债务不予考虑(因为已经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因而不会对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造成重大影响。
由于我国的企业负债基本都是以人民币计价的,而外币借款比较少,此次政策没有涉及到外币债券,所以并不会对跨境资本流动造成太大冲击。 对于符合相关政策的企业来说,可以通过债转股的方式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收益,但也会相应减少企业的现金流,尤其对于那些资金运营效率低的企业而言,可能还会因此增加资金的成本。 但对企业本身是有益的,尤其是对高负债、流动性紧张的企业,可以通过债转股来“解困”。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欠债的企业都可以通过债转股来解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进行证券发行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包括:
1.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存在下列情形: 2.不存在可能或者已经引发的重大偿付风险: 3.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大债务迟延清偿的其他事项 如果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则不能实施债转股,上述第1点中“最近一期”指的是申请发行股份购买的同一会计期间。 当然,这些条件都是申请发行的条件,是否最终发行还得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