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总额怎么计算?
假设A企业通过B基金发行了10亿元的可转债,通过C证券发行了5亿元的ABS,通过D公司发行了2亿元的债券,那么该企业的融资总额就是17亿元(可转债和ABS都是债券的一种,因此都属于债务融资) 当然,这个说法不太严谨,因为一般来说我们计算企业融资总量的时候还要扣除偿还的数量,比如该企业当年还本2亿元(也就是偿还了上年度的借款),那么这个企业实际的融资量就是15亿元。
还有一类比较特殊的债券,是永续债,一般情况下我们也会算作企业融资的一部分,但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永续债没有明确的到期日,并且能够永久存续,因此永续债本质上与可转债类似,属于可转换融资工具。如果企业发了10亿永续债,那么这10亿元就要计入企业当年的负债(通过资产负债表体现),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只是“永续债”这一项,而会计账务处理的分录中,对于同一项目下需要计入相应的科目,即“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虽然永续债不计算在当年偿还的债务里,但是从账务处理的角度来说,这部分资金实际上是被记入“应收利息”或者“应付利息”的,只不过不会在当年度实际收付而已。
所以从理论上来讲,无论是可转债还是永续债,只要没有到转股/赎回时点,都应当作为企业负债来核算,计入金融负债(财务费用),同时随着转股的进行,逐渐转为资产(股权)。
总之,考察一个公司的融资能力,既要关注其从外部获得了多少资金,同时也应该考虑其自身负担的融资成本(财务费用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