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化解企业互担互保?
1、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让员工不再以牺牲当下收入为代价购买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福利”; 2、规范员工行为,让舞弊和贪腐无处遁行; 3、加强内控管理流程优化,通过制度设计、风险把控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业务流程重组); 4、构建风险识别体系,对各类业务、岗位的风险进行分类和识别,并量化评估其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 5、完善内部审计机制,通过内部审计对单位内各项业务开展的合规性进行检查,防范企业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6、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员法制观念,提升员工应对风险的能力。 在具体实施过程当中,可以分步进行:首先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大家对公司存在风险的认知度;然后针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员工进行更为详细的解释说明;最后由大家共同制定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企业承担员工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 (一)工伤事故 因企业未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而导致其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赔偿,由此产生的员工损害赔偿,应由企业承担; (二)劳动者因公死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劳动者因公死亡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三)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没有依法购买养老保险或者没有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四、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况下,企业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合伙企业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合伙人追偿;
2.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以所在企业法人或组织的财产承担。 需要指出的是,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的本质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这些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违反这些规范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基于合同约定的连带责任,本质上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当事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且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企业互担互保是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的产物,金融机构为降低放贷风险,由互担互保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是其在信贷管理中创新的一种担保方式,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曾发挥过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一些互担互保民营中小企业在不同程度上遇到了经营困难,互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链成员,一旦发生一起危机,极易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风险在链条上迅速传递、扩大和转移,带来严重的系统风险、道德风险和经济风险。因此,从完善地方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出发,应认真研究、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互担互保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积极防范和化解互担互保风险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科学制定化解对策。根据各地实际,由政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金融、法院、公安、经信、财政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商制度,研究制定具体操作程序,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强化政府维稳意识和监管责任,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对无支付能力,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企业,以破产清算和资产重组为主。对资金紧张,但仍有较好市场前景和持续生产经营能力的企业,以银行展期还贷或政府应急资金过桥为主,帮助企业顺利“过坎”。
二是加强信息互通共享。由政府搭建银企信息沟通平台,建立担保链风险预警机制,定期由银行和职能部门发布企业的资金流和风险状况等信息。建立互保企业间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由行业协会或同区域企业定期通报情况。政府和行业协会建立互保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恶意逃废债、制假、售假的企业进行曝光。
三是落实税收减免和产业扶持政策。对互保企业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和良好诚信记录的企业,予以资金倾斜,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对由于资金链危机而被迫破产的互保企业,在核销贷款后,适当减免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减轻企业纳税负担。强化贷款核销和债务追偿的执法力度。
二、政银携手,多方参与,形成防范和化解互担互保风险合力
一是探索创新“过桥”资金使用方式。由政府与金融机构联手,建立“过桥”资金支持企业主名录,对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看好的互保企业,引导“过桥”资金优先出借,帮助企业“输血”“活血”,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政府、银行、企业联手创新“过桥”融资产品和服务,如由政府建立“过桥”担保公司,与银行开展“银政保”合作,合作推出具有抵押担保性质的“过桥”产品。银行创新服务方式,建立信贷工厂,为“过桥”企业主提供批量化、规模化、工厂化的金融服务等。
二是加强与法院、公安的协作合作,有效推进“执转破”工作,为政府、法院和金融机构在化解互担互保风险构建起有机对接的工作体系。同时构建政府、法院、银、企、律“五位一体”的互动协作平台,以“政府主导、法院主推、企业主体、律所主破、金融机构支持”为工作主线,充分运用破产程序化解互担互保风险。
三是多措并举化解互担互保风险,以“一企一策”“一户一策”“一事一议”的工作原则,采取兼并重组、破产清算、债务重整、资产保全、贷款重组、贷款核销、追索、续贷、还贷、减免、转贷、展期、“过桥”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互担互保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