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的董事有几个?
按照《公司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下列事项: “对发行股票、股权融资或者债券的具体方案;” 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企)由五个董事会成员组成的惯例来自于《公司法》的规定,并非现实中最常见的做法。在现实中,最多的应该是三个董事的,因为大多数的公司不会做太多的投融资决策(除了少数需要大量募集资金的行业)。而一个董事的则是比较少的,通常只有当公司只需要进行少量的投资时,才会设置一个董事。
不过,上述人数只是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实践中很多企业会根据自身的特点以及业务需求设立多个专业委员会,并由此产生更多的董事。例如很多大型银行都有超过30人的董事会! 另外,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也可以授权给公司高管去处理一些普通的事情,这样的话,虽然董事会的人数不变,但是实际参与决策的人会比表面上多。
——这种制度安排其实是在效仿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因为在上市公司中,董事会其实是没有具体执行功能的,绝大多数的事务都是由管理层负责执行的。所以,实际上上市公司中的“董事会”要比非上市公司中的“董事会”更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