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终利润算资产吗?
利润是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以收入为基础扣除成本费用之后,自然形成的收益。 企业的利润,严格来说不是资产。因为资产必须要符合一定的特征才能成为资产。而利润只是资产在某个会计期间的归属。但很多情况下,由于企业只有通过投资或购买的方式获得资产,期间才有可能产生经济效益,从而实现利润。所以,人们通常不严谨地用“资产”来表述利润。 但是,将利润说成是一种资产,却是不正确的。
首先,资产的确认必须是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已经实现了。而对于没有实现的收入和收益,无论多么有希望,都不属于资产;
其次,资产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必要支出。而某些机会损失,即使发生了,也不能确认为资产;
第三,资产是未来可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而某些权利,只有在将来有可能以一定代价出售时才能作为资产。否则,仅仅因为拥有这样的权利,即使支出很大,也不能确认为资产。
总之,如果将本应记入当期收入的利润,人为推后计入后续期间,而将其记入资产,就会形成虚假的资产积累。这种做法既违背了收入和费用相匹配的原则,也造成了会计信息质量的下降。
利润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的全部利润,首先要按规定交纳所得税,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外规定外,应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主要用于弥补企业亏损、以后年度内转增资本金和集体福利支出。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是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企业特定经济目的的专用基金,如生产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福利基金等。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和用途由企业自行决定。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一并进行分配。
企业利润属于企业的所有者,只有在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后,才能作为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支付给投资者。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其分配顺序是: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