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局是企业还是事业?
高管局是交通部直属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拟订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管理,组织公路及水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按规定承办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和审批工作。
根据《公路法》规定,我国公路建设实行政府主导和社会投资相结合的原则。国家设立了交通基本建设基金作为政府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公路建设的政策性贷款。
“高管局”就是由交通部领导的负责交通基本建设中期管理(立项、预算、施工、监督等)的单位。 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大部分地市级均已成立了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高速公路的建设与管理。
比如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主要负责陕西省境内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的设计、建设和养护管理;拟定全省公路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对省政府交办的地方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和协调服务等工作。
高管局是企业。
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等经济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基本经济单位,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法律形式。企业法人一般应由“企业”和“法人”两部分组成。它具有一般法人的特点,同时又具有企业所特有的特点,即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依法享有企业名称专用权,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二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
根据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企业法人以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自主权为核心,享有经营决策、人事管理、业务经营、民事活动等多方面的权利。企业法人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代表,企业的一切业务和民事活动,都要通过企业法人进行,以企业全部所有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