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投资概算多?
2018年,某省要建一条高速铁路。经过初步勘察和设计,路线大致确定下来。随后,该省开始招标,拟建一条时速350公里的客运专线。 但是,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由于沿线地区地质结构比较复杂,需要修建的隧道数目远远超过最初设计的数字;线路所经之处,当地居民因为补偿等问题与相关部门矛盾较大。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最终决定了更改施工方案、压缩工程数目的方案。
但是,已经签订合同的施工单位(包括设计单位)不可能凭一句修改图纸就收回已经签订的合同,因此产生了相应的变更索赔费用。同时,因工期延误而增加的银行贷款利息也远大于当初的设计造价。 就这样,这条原本只需要投资五百亿的铁路,由于地质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大增加,最终耗资近一千亿才建成;而且,因为环保因素不得不额外付出的代价更是超过一千五百亿。
——这还是“节约”了五十个亿的结果! 如果工期继续拖延下去,成本只会更高。 而最惨的是,这种因为决策失误导致的损失,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让当事方承担相应责任。因为,作为理性经济人,各方在做出决定的时候都是基于当前信息的最大化利用。当然,从现有资料来看,显然当时的决策者没有充分考虑到相关地区的地质结构和民怨情况。但是这并不能否认各方在作出决策时遵循了事前设定的程序。
更何况,决策权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具体实施中的失误只能由行政部门承担。 这就是市场经济的弊端之一:所有人都是理性经济人,都会尽力维护自己的利益。于是,在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必然出现效率低下甚至损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