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限售股如何交个税?
2016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发〔2016〕53号),在试点地区分别实行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和3%征收率的政策; 2018年起,开始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政策,将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7%降到13%; 2019年4月开始,实施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为受惠企业减轻税负。 目前,深圳市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预征率为20%,扣除额为每次交易1万元的费用。 对于有限售条件的股份,税务机关按照“先分后征”的原则进行税款征收——即首先划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然后分别计算应纳税款,再合并缴纳。
纳税人取得转让股票收入的,自行申报时直接填报《证券(股票)交易税收申报表》; 同时,还需提供证券公司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打印并盖章的证券交易获利凭证等相关资料,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
具体而言,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纳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账号及持股情况证明;
3.近一次交易的成交时间、金额、盈亏等情况说明;
4.本次交易股票的完税凭证或免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