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做多少年一届?
以前不了解情况,以为和别的市政府一样,三届五年一换;来了深圳以后才知道,市长是市委全委(也就是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加上所有市委常委)中选出的一位作为市长候选人,然后市人大选举产生。 也就是说,这个市长只要不犯错,可以一直干下去,直到他不想干了或者被某位领导不喜欢了为止(政治斗争和人事调整除外)。当然,如果发生特别严重的错误那就另当别论了,严重到足以让全市人民记恨的地步那就算干不下去了。这样的例子在历史上不是没有过,比如以前大连的市长朱克敬,就是贪污受贿最后被判死刑的。
由于深圳市的行政级别和待遇与直辖市相当,所以一般的副市长(包括兼任公安局长的)都是副省长级(如武维华现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兼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而市长的待遇更是高于一般省份的省会城市(例如青岛市市长孟凡利,祖籍山东临沂)。
至于深圳市的领导们的年薪,根据2017年的消息,深圳市各级领导都取消了年终奖,但是工资和津贴还是很高的,以市长为例,一年大概35万多,而且房子、车子和日常开销都由单位提供,妻子和孩子还可以随任,生活上的花销几乎没有什么。(注:数据来源于网易新闻2017年报道《深圳市政府官员年薪出炉!取消年终奖仍高达35万》) 在其它方面,深圳市给予领导的待遇也非常高,例如对离退休干部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查体,对患病住院的市领导,组织慰问组进行探望。对离休干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由单位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
总结一句就是高收入、高福利和终身制,这种体制下的市长没有动力去认真工作,为老百姓办实事,因为无论他怎么努力工作,他的收入就那么点,而一旦他贪赃枉法,不但人民不会原谅他,法律也会制裁他。在这种制度下,市长们就会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拉关系、搞圈子上面,因为那样更容易得到提升,从而形成一种腐败的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