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股份多久能减持?
1、首先,我们对于被投资方来说(也就是上市公司)要了解清楚其章程中关于股东之间股权的转让是否有限制条款;一般情况下的公司章程会规定如下: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也就是说,除非你们事先对股权的转让有特别的约定之外,原则上你持有该公司60%的股票,你想要转让5%给另外一个股东,是完全可以的;但是,需要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且其他股东在接到你的书面通知后30日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放弃购买权,你就能够与第三方达成转让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其次,我们要对公司法关于股东减持的规定进行一个简单的梳理,公司法第7条第4款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虽然你已经不再是公司的董事或监事,但根据上述法条,你依然负有忠实义务和善意履行义务。那么,在上述第一个问题所提及的章程无特别限制的情况下,你想转让你的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属于合理行权,只要你在行权过程中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