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钱哪里去了?
看了很多答案,都是胡说八道(或者答非所问)。我来正经答一下这个题目。 首先表明立场,本人坚决反对任何政府或组织运用“公平”(或类似概念)作为其施政的道德基础。 因为“公平”是一个被广泛误用的词。 什么是公平? 公正是大家公认的衡量行为正确与否的标尺。但是公正也不是万能的。 比如在一个社会里,大家都同意不能偷东西,因为偷窃是不公平的。但是我们不会因此就说,凡是没有以合法方式获得的东西都不应该属于我们拥有。 公平和正义的区别在于,对于正义的违反会造成权利的对立,而公平违反了只会造成权益的损失。所以,虽然不平等的事情有很多,但只有侵犯了我们的权利才会引起我们的反抗。
既然正义不能成为政府的施政基础,那么公平也不能。如果政府真的以是否公平作为其施政的基础,那结果会怎样呢? 大家知道,税收是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工具。那么,我们假设一个理想的社会,人人守法,自觉纳税——当然,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收上来的税相当于每个人应交税额的20%。现在,为了实现公平,政府把每个纳税人多交的19%退税给另外一个人。这样,政府实际上只花费了征税的总收入的10%,但是这额外帮纳税人节省了19%的税款。看起来,这真是皆大欢喜。 但是,问题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因为人们交了10%的税,但是希望政府用这钱做10%的事情。但是事实是,政府不但用了这些税,还从其他税源征了额外的税款来弥补这个漏洞。换言之,政府不仅增加了你的税负,也增加了别人的税负,只是没增加我的税负而已。本来你交了10%的税,现在要交纳11%的税;本来他交了8%的税,现在要交9%的税。谁也没比以前更富,也没有更穷。但是政府却真真切切地多收了税款。 所以,这种退19还19的方法,只能暂时维持公平,并不能真正达到公平。因为无论征收多少税,只要存在交易,总有一部分人缴纳的税款大于应缴数额,也就出现了所谓“纳税人的损失”。
回到最开始的问题,美国财政支出3.5万亿,政府收入3.4万亿。表面上看来,政府收支相抵,盈余5000亿。但是这5000亿的资金来自方方面面,可能是你多缴税,也可能是他少缴税,或者是别人偷税漏税。不管怎么着,总有人要多缴纳一定数额的钱。如果没有人多交钱,政府就没钱花,难道让政府去借债? 可能有人觉得我说得有点道理。但是如果细究起来,就会发现我说的其实毫无意义。因为任何一个政府都不会让这种情况持续很久。如果短期平衡可以接受,长期失衡又要通过增税补亏,试问又哪来这么多肯乖乖纳税的人?!所以,这种种看似合理的安排,归根结底就是一个字——骗!先骗你一笔,然后骗我一笔,最后骗他一笔,反正迟早能把你口袋里的钱全骗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