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止多头贷款人吗?
法律上,禁止高利贷,但是现实情况非常复杂。 “利滚利”的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在一开始借贷时往往会签订高额利息的借条,借款人支付高额利息后无力偿还本金,出借人遂提出“利滚利”的计算方法。这种计算方式在初始阶段可能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年利率36%以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本息合计可能会突破200%,此时再向法院起诉就会构成套路贷了。 同样,一个人同时借几家金融机构的钱,如果各借贷关系之间并不重合,且借款人有能力偿还,那么就不违法;但如果部分债权债务已经到履行期,借款人无力偿还,而其他债权人又纷纷起诉,这时候就可能构成破产原因了。
当然,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规定: “当事人约定的是借款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款期内利率标准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所以,即使约定了借款期内的利率,但出借人以超过年利率24%主张逾期利率,法院也是不予支持的。所以,大家还是要注意自己签的那些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