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基金能从事贷款吗?
一般说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主要有四种运作模式:
1、产业投资基金模式 该模式是借鉴海外发展成功经验,结合国内实际情况的一种最常用的运作模式,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解决进入企业及项目的选资问题,并最大程度体现基金的市场化运作要求,发挥投资风险引导基金的作用,但这种模式不能解决基金的整体退出问题。
2、母基金(GP)模式 即通过设立母基金,在基金外参与投资设立一批子基金(而并非直接投资于具体的项目),使得所投资的项目在有过多资金需求时能及时获得融资;同时,还可以将暂时不需要资金的项目以适当形式暂时持有。这种模式在国外比较普遍,而国内这种模式的应用还未多见。
3、直接投资模式 这种模式与产业投资基金模式颇为相似,但直接投资模式不成立子基金,而是在直接审查评估上市企业及项目的基础上直接进行投资。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模式可以有效地解决项目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入风险等,但是,一旦投资项目出现问题,则投资基金的全部投入将会全部损失,难以实现基金退出时的综合收益目标。
4、天使投资模式 所谓天使投资就是基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而且一般投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具有风险大、投资额高的特点。这种模式在国外发展比较成熟,而在国内从政府部门投资来看尚属少见。
从当前国内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状况来看,似乎前三者更为适用。而其中,以设立母基金(GP)模式参与投资管理更具进步意义。因为,该模式不仅能够扩大股权融资规模,完善创业投资体系,提高创业投资成功率,而且可以实现与国内优秀创业投资机构之间的有效资源整合,提升整体实力,使得创业投资企业能够茁壮成长并实现良性循环。同时,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避免直接投资于具体项目所致的项目选择失误、运营失败及风险控制难等问题。
但是,应特别强调的是,地方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在目前情况下只能起引导作用,不宜介入具体的投资管理事务,防止产业政策与金融市场相冲突。否则,将给当地金融稳定带来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