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行业怎么结转折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根据上述规定,运输路线在交付使用时,虽然尚未办理竣工结算,但是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以开始计提折旧。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是该路线可以进行运营的状态,不是财务竣工结算的状态。此时的入账价值,可以采用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预计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