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收费权是不是资产?
收费权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文规定,具体从事某种业务或者在某个地区享有收取一定费用的权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收费权仅指有偿服务收费权和市政公用事业收费权,广义的收费权还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权。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的国内来往船舶港务费、旅游保证金、水文测报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等费用。有偿服务收费是指公共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接受服务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劳务时所收取的水(电、气、油、暖等)费、教育费、医疗费、培训费、学费等费用。市政公用事业收费是指政府或市政公用运营商在市政公用事业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服务设施经营或者服务对象进行收费,如港口使用者收费、城市路桥通行费(过路费、过桥费)等。
收费实质上是一种财产权,收费权人可以依法行使和处理这种权利。目前,收费权已广泛应用于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的投资融资当中,成为项目投资资金的重要来源,即通常所说的通过“市场换项目”或者“资源换资本”方式融资,这种融资方式通常被命名为建设—经营—转让模式(BOT)、建设—转让、经营—转让模式(BOOT)、建设—拥有—经营模式(BOO)或类似的投资经营方式。从世界各国及我国这些年的实践经验看,收费权融资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