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如何办贷款证?
申请贷款证应持有的合法有效证件包括:1、从事产品生产经营的专业户、应出具户口 所在乡政府的无业证明(非农业户口)并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证明;2、从事工 、商、运、服个体经营及其他各种服务型的个体工商户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3、各种合伙组 织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由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使用当地待业人员的证明;4、新办乡村 企业和其它企事业法人,应持当地乡级政府的批文、经济合同和其它有关证明。
农户申请贷款证,原则上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持上述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农村信用社提出申 请,经当地农村信用社审查同意后,发给《农户经济档案》,由申请人(或户主)据实填写,并 签订“三管理一负责”合同书,再由农村信用社组织调查,经审查合格后,逐户(或统一)进行信 用等级评定,并按照不同的信用等级确定相应的贷款限额。在此基础上,逐户发放贷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