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形保险有没有?
以贷还贷,实质是用新的保险债权,代替原债务,实际上等于解除原来的保险合同,再签一份新合同。若换一家保险公司,即使条款不变,也形成新的保险合同关系,而你又重新从头开始计算观察期,你如果投保的是有保证续保或可续保的医疗险,还可以沿用原来效力。但假如是当年有效的一年期保险,即使重新投保保额和条款不变,原保单规定的免赔条款,还会继续有效。比如规定肝病检查后理赔时要减扣20%的赔偿金,这个条款会继续有效。但假如中途停保一段时间之后再续保,某些免赔条款可以重新计算。
如果你是在原来的保险公司,原保险计划中增加了保额或保障内容,未作改变的部分,既往症条款继续有效,增加的部分,从观察期开始重新计算。
总之,以贷还贷,不是什么好的办法,能不这样当然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