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股票哪里看?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五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对所接受的全部上市文件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报中国证监会审批。 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审核意见,依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交易所。 所以最终决策权并不在深交所或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的授权下,两个所才有资格确认某一家上市公司是否应终止上市。
当然,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的下属机构,其决定也需遵循一定的程序。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六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股票发行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公司停牌时间累计达到本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期限的;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上市公司无法如期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途休市的,披露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或者有重大遗漏的,造成投资者损失的; (四)持有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或者有证据证明其确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要了解一家公司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从而可能被终止上市,就需要从这家公司或者相关主体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入手。 从法律条款来看,可能触及退市情形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 触及终止上市情形的具体违法情形(四十二条):
2. 触及退市情形的具体违法情形(六十七条):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述仅为具体退市的法定情形,属于“扣帽子”式规定,至于是否真正应予退市,还需要结合当事人的主观恶性以及行为的危害程度综合判断。
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对于财务报告出现重大错误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限制其证券账户的使用,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相关信息。 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深交所可以将相关责任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发布。 上交所还可以对涉及信息披露违规的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及直接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