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副镇长权利大吗?
这种副镇长的权力有多大,全看领导敢给你多大权限。 理论上说,乡镇级是没有行政执法权的,所有行政权力都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所以从法律规定来说,你没有任何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强制权——这些都是违法的。 如果要给你授权,也是县里委托给你的权力。但是实际上,这种委托是有限制的。
我做过一段时间的乡政府法制助理,对乡一级的执法权有一点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法律设定”和第七款“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一定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规定,除了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劳动教养等羁押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之外,所有的行政处罚决定都需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或地方性法规才能设定。 也就是说,除了一般治安案件外,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比如乱倒垃圾),处罚额度在5000元以上的,需要县级以上的地方性法规才能设定。
至于具体怎么设定、设定什么范围就全看各地方的条例了。以我们这里为例,县级财政预算范围内的罚款,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重大案件不超过2万元;乡镇级则严格限定为5千元以下…… 当然,如果上级领导觉得你工作特别出色,又特别需要你这样一个人做出成绩来,那也可以特事特办给你一些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力,这完全取决于领导的决心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