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业财富上海警方立案吗?
之前没立,现在可能有点戏了。。。 11月26日,上海二中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集资案,对被告人朱红旭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三万元;对被告单位融业财富公司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五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5年9月间,被告人朱红旭在担任融业财富公司总经理期间,伙同公司其他工作人员,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发广告、开大会等方式宣传公司的“实体+互联网”理财模式和高额利息回报,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经审计,共募集资金40余亿元,至案发尚有27亿余元未能归还。
本案非法集资的对象涉及全国各地群众数万人,规模巨大,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与否进行了认真而细致的审理。经查,被告单位融业财富公司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朱红旭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因本案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在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刑度内裁量刑罚。鉴于被告人朱红旭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等情节,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