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股东?
通俗点说,企业有两个老板,一个是法人的,叫法人股,另一个是某个公司的资产份额的持有者,叫个人股(或者自然人股); 企业的股东对企业债务所负的有限清偿责任取决于他所拥有股份的比例,而企业债权人对企业债款并不知晓。在计算企业所能清偿的债务总额时,必须将各个债权人的债权金额分别确定下来,再将各项债务之和乘以各个股东所拥有的股份比例,其结果便是该股东应承担的企业负债总额。 可以说,股东的有限责任就是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当然,这里讨论的是注册资本范围内的有限责任。如果股东投入公司的资金没有达到注册资本的要求,那么他的责任也是有限的,只以他个人投入的资金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总之,对于股东来说,他的有限责任公司身份是一种最安全、最可靠的保障。 《公司法》第三条明确:“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二十条又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作为法人,是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的,以自己的财产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包括有限责任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对外都能自由转让且没有限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