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是企业收购吗?
“企业的并购”和“企业收购”不是一个概念,前者比后者范围更广。 通俗点说吧——
A公司想吞并B公司,把B变成自己的子公司。这里就涉及到了对B公司的产权变动——我买你的所有权,得到你100%的股权;或者我借你的经营权(借钱给你),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这样的产权变动方式属于一种“交易”,所以我买你的经营权/我借你的钱,我们之间签定相应的合同,这就可以称为“并购”。
但是有些时候,A不想直接收购B的资产,而是希望达成这样一种协议——我把我的资产放在你的账户下代管,你来帮我进行运作,按照约定的比例给我分红。这种情形下,虽然A和B达成了某种协议,但A并没有真正购买B的资产,所以不能称之为“并购”;然而,这又确确实实是“企业收购”的行为。 所谓的“并购”,从广义上来说,包含“兼并”(merger)与“收购"(acquisition)两种形式。而“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在于——
兼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其所有权归于一个当事人所有。
收购:是一个企业通过取得对其他企业控股权的方式扩大自身规模、实现发展的战略目标,被购企业法人资格注销。 在大多数情况下,“重组”后企业法人资格依然存在,则不属于该定义的“收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