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占股还是份额?
首先,需要明确一个概念:股份代表对公司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而所谓的“股权”实际上就是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权益的内容。当公司设立时,各股东根据事先确定的持股比例(注册资本)来分配相应的股权;如果公司增资,则按照新入股的投资额和新持股比例分配新的股权。所以从法律的角度讲,股权是随公司的存在、发展、壮大而来,并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认为的先有股东再有公司。 其次,一般来说,股东有两个途径可以取得企业的股份:一是直接向其他股东购买,二是向公司认购。但不管是何种方式,都必须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对于同一个主体来说,其持有多少股份是没有限制的,只要总股权数不变即可。比如A公司总股权数额100万,其中60%为A个人所有,40%为B个人所有,那么无论A或者B再投入多少资金,只要两人持股比例总和不变就行,例如80%为A所有,20%为B所有。 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不得超过200人。 股东之间是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的,而且也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但是,这里所说的股东转让股权必须是在合理的价格基础上,否则转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