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章程有多少条?
谢邀。作为一家创业公司,我们最初设立的时候(2013年),因为考虑到未来可能涉及股东退出、股权转让等问题,所以设立的时候章程就设置了很多条款,光附件就有8个,加起来有450多条。后来随着公司发展和实际需求,我们又对章程进行了几次修改,但现在大概还是有300多条。 作为一个非职业法律人士,我简单介绍一下我们章程里比较重要,或者是我们特别重视的几项内容吧。
首先当然就是关于股权的问题了。因为我们公司是几个朋友一起成立的,一开始注册资金只有10万元,每个股东出资4.5万。但是公司发展过程中,需要增资,而由于注册资本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理论上讲不需要再实缴注册资本金就能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但是我们为了保险起见,还是按照最低注册资本金10万,每个股东先实缴了4.5万。同时,我们在章程里规定: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会作出决议”。也就是说,即使日后需要增减注册资本,也得经过股东会同意才行。
其次就是我们特别注意保护小股东的权益。因为我是公司唯一的外籍股东,而另外两个股东是中国户籍的,并且他们的货币出资金额大于我的非货币出资金额。所以在章程里我就专门提出,在公司盈利情况下,优先分配给两个中国股东收益。 第三,我们的章程明确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的董事出席才能召开,否则会议无效。这样便于我作为外籍人士,能很好地监督董事会其他成员的合规操作。
第四个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我们三个人是共同出资成立的公司,但是各人的出资方式不同,我的出资是以知识产权的方式出的资,而两位中国股东的出资是货币。在章程里我们把各自的出资方式写明,以免将来引起争议。 最后,我们章程里还规定了股东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等。因为我们是两个人组成董事会,一个人担任监事。所以这些章程中规定的股东会和董事会权限,很多都是重复的,是为了方便以后起草相关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