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业基金如何退出?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旅游产业基金的退出方式主要包括 IPO、股权收购、项目并购和资产证券化等 10多种,其中IPO是最主要的退出方式。
(1)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
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并上市交易是IPO的最主要形式。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凡是拟上市公司都应当依法进行上市辅导,在具备条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申请上市,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发行股票并上市;境外上市也可以通过认购方式实现资金的“出口”,如红筹架构的搭建与退市。
(2)股权收购
所谓股权收购是指通过受让目标公司的股权进而获得对该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从而实现对投资退出的目的。股权收购方式没有严格的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影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控制权的稳定即可。实践中,有的投资者为了降低风险,会同时采用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的方式进行。比如一家酒店欲将其优质资产进行剥离,寻求通过资产转让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而同时为了弥补优质资产的流失,及未来整体转型的需要,先以较低的溢价率出让部分股权,从而吸引新的股东入场,最终实现整体转让的目的。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其核心都是要将当初投入的资金或者财产转换成自己可支配的金钱或实物资产,从而完成资金周转的过程。
(3)项目并购
对于成熟期的旅游相关企业而言,项目并购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并购指两个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通常由目标公司成为并购后的新公司,而原公司则消亡,因此并购一般涉及法人股东的变更。在运作上,可以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引进新的股东,从而将原有的资本金扩大,再通过新股东的实力,达到兼并其他企业的目的。
(4)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简称REIT)
由于我国目前金融监管体制的政策约束,国内尚不允许设立真正意义上的REIT产品。但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即通过公募基金发行+REITs管理的模式来实现。具体可以以房地产为切入点,先由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基金,然后委托REITs进行管理,并通过REITs的市场化运作实现融资和返资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