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gp只能实缴吗?
1、GP(普通合伙人)和LP(有限合伙人)是法律概念,其中“普通”和“有限”是相对而言的——因为一般LP都是有限的,所以叫法比较随意;而GP则必须是普通的,因为只有一个普通合伙企业才能成为GP。
2、其实对于大多数非专业人士来说,完全不用纠结于这些概念,因为这些概念是为了解决不同出资者(比如个人和机构)的资金通过合法形式进入同一个项目而产生的。无论哪种形式,其本质都是为了实现一个最终目标--有效管理一个投资项目并获取相应的投资回报。我们大可以称那些做PE/VC的人为“投资人”即可。
3、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的基金管理人都没有到GP的地步,多数都还属于LPL的性质——也就是说,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时候,他们属于“有限合伙企业”而不是“普通合伙企业”。这种形式的最大好处就是不必实缴出资,而是按照比例来认购份额。比如一个基金规模5亿元,你出100万元,就相当于你占0.2%的份额,这样你在任何时候只要不退出,你的利益就始终有保障。当然,你如果想多占一些份额,你就要增加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