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欠银行钱吗?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从两个角度来理解。
第一、银行作为客户和基金公司发生业务关系,那么银行就是债权人,基金公司就是债务人;
第二、商业银行(包括所有的银行和金融机构)都有自己的监管机构——央行和银监会,那么央行和银监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来对商业银行的资产和负债进行监管,而基金行业属于金融行业的子行业,所以也归这两个部门管。 如果一家基金公司被监管机构查出资金池运作或者期限错配等问题并且由此引发流动性风险导致不能兑付,那么首先需要由该基金公司用自有资金进行偿付,不足部分由该基金公司的母公司(大多数为券商)垫付,再不足的,由出资人(也就是股东们)按出资比例予以承担。当然,这些操作都是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的。
不过呢,现实情况可能比这要复杂一些。 比如,一家基金公司可能同时经营很多只基金,如果其中一只基金的运作出现问题导致到期不能兑付,先期购买的投资者通过法律程序向基金公司和销售这只基金的代销机构追偿,那么基金公司和代销机构要么用自己的资金先行赔付,要么向法院申请破产,在法院的裁决下进入执行阶段。但是,如果这家基金公司还有很多其他基金正在正常运作,并且给公司带来了稳定的现金流,那么在法律上就涉及到了债权债务的变更问题,之前不能兑付的那只基金投资者的债权就要优先于其他基金投资者得到清偿,而剩下的资金才用于偿还其他基金的本息。 所以啊,虽然你买基金的钱最终都是交到了基金公司的手上,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这笔钱可能是先用于偿还基金公司的其他债务,然后才能轮到你的那只基金。所以说基金欠银行的款也不准确,应该说是基金公司欠银行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