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发展基金包括什么?
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是用于发展民航事业的非税财政收入,目前由财政部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2012年1月1日,我国开始征收民航发展基金(航空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根据《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凡从中国境内机场进出中国境内航班的航空器(不包括军用飞机)及其所载设备、零部件;从境外机场始发进入中国境内航班的航空器及其运载的货物以及租赁飞机进口部件等,应缴纳民航发展基金。
在现行税收政策范围内,民航发展基金作为政府非税收入,按“收费”项目征收,并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对需要办理退税的款项,由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手续。
由于民航发展基金不是税,所以企业不需要进行纳税的调整,只需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即可。 目前,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标准根据不同的航线分为五档,具体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