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资产分哪些?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项按照流动性从大到小排列分为四大类,分别是流动资产、可变现净值(包括存货和现金等价物)、长期投资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中,长期投资又进一步细分为以公开市场发行的股票、债券为代表的金融资产和除金融资产之外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这里所谈的“其他”是指既不能归入前两大类的资产,也不能归入第四大类资产的剩余资产。这些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融资租赁资产等。 在企业资产中,除现金和有价证券外的资产,都需要在未来某一时期以一定数量的经济资源予以偿还或支付,因而都具有投资属性。但并非所有的投资都是股权性投资或者债权性投资。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其持有的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持有至到期资产都属于典型的债权性投资;而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就属于典型的股权性投资。而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其持有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股权投资,尽管属于股权性投资,但是由于被投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这部分资产的收益(损失)实际上是由被投资公司独立进行核算并反映在相关会计报表中的,因此对非上市公司整体的经济后果并不像对待上市公司的股权性投资一样直接体现在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