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投资主管部门?
一、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我国对基金行业实行监管,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是基金行业的监管者。其中,证监会作为我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具有立法、司法和执法权;
二、根据法律和有关规章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基金有关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私募基金的行业监管、自律管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一个部门共同起草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基金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创投政策”)并经过国务院同意批复。2019年3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指引》。 三、各地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的企业登记系统里,已经可以实现根据注册资金是否大于等于1000万元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或者非上市公众公司进行判断,从而将申请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分为普通股权企业和创业投资基金企业两大类分别进行审查。 如果注册资金符合要求但实际投入不到位,工商登记机关可能会要求补充证明文件或要求办理变更登记。
四、根据目前的规定,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满足三个条件就可以直接向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了:
(三)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 (四)有适当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 (5) 有不少于 3 人且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基金管理人人员; 五、根据目前的规定,普通股权基金的主要条件包括:
六、从税收上来说,基金作为企业形态存在时,一般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而通过信托计划、基金子公司等产品形式存在的基金通常按照20%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具体实践中,不同地区的税务政策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来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