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算不算利润?
我们投资银行的一个经典业务叫作托管,客户把钱交给银行,由银行进行资产管理,然后产生的收益归客户所有(合同中规定的分配原则);现在到了季度末、年末,银行要结算和回报给客户了: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概念的问题——谁的钱?客户的还是银行的?从会计的口径看,这当然应该是客户的钱——虽然是由银行代为保管,但钱的所有者是客户而不是银行。那么银行在这个业务中所产生的盈利就应该计入客户的账户之中,体现在财务报告中。如果会计处理正确,银行报表上的收入就是客户账上的收入,两者是相匹配的。
但是现实情况并不是这样的:当季的收益你别忘了,还有上季的损益也要结转到本季。如果你做的是委托理财,按照合同上规定,上季度的收益应该在本期收到。这时就会产生一个问题:你的钱本来放在那,利息是2%,因为委托理财,协议约定利率为3%,那么到期时银行应该本息齐全地归还给你5%的收益。可是实际的情况呢,你可能只拿到了10%的利息(假设只有4%的收益率),剩下的1-4%收益被银行以“管理费用”的名义拿去了。也就是说,本该是你自己的收益,被银行作为“管理费”提前扣除了!等于是银行用你本来就有的收益支付了他本应获得的管理费用。
我举个例子说明这种可能发生的情形:小王有100块,放银行里吃利息,每季度收9毛的利息(9%),另外银行每季度收取2%的管理费,那么银行每个季度应该给小王8.1元(100*(9%+2%)=8.1元),可是实际上银行却给了小王6.55元(100*(9%-2%)=6.55元),多出的1.55元就被银行以“管理费用”名义扣除了。 所以,如果按照“谁的钱,谁受益”的原则,小王应该得到的收益是6.55元,可实际上是银行获得了1.55元的收益(作为“管理费”),也就是说实际收益应该比6.55元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