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行业限外资吗?

薛岩云薛岩云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我国会展业是1978年国家实施改革开放的政策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会展业的发展更是如日中天,其发展速度和规模均居世界前列,因此可以说会展业是我国新兴的朝阳产业。

改革开放的政策是我国发展会展业的基本制度环境,而随着我国加入WTO承诺的逐步兑现,2005年我国会展业将全面对外开放。那么外商投资商业性展会将会对我国会展行业的发展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我们理解的外商投资商业性展会主要是指有国外企业参与主办、国内企业作为承办单位或完全由国外企业作为主办和承办单位的国内展会。

对于由国外企业参与主办的国内展会,按照2003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外企业可以和国内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共同投资举办、也可以和国内展览企业共同举办(该类展会通常称为中外合作展)国内展会,该类展会国内企业不得作为境外企业的签约代表,并应单独报批。另外,外商投资会展企业可以自己举办国内、外商品和高科技成果的展览会、交易会、展销会,这与原来外资不得办展的政策相比是一个相当大的突破。但是外国公司和商人在中国境内只可以作贸易性投资,不可以作商业性投资,因此国外企业不能自己在国内举办展会。

随着入世和我国城市会展业迅速的发展,国内城市自主创办的,能代表城市特征和产业需求的展览会越来越多,中外合资(合作)举办展会也在逐步增加。今后这种发展趋势会更加明显,外商投资商业性展会的举办将会对国内展会和国内会展企业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其影响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外商投资商业性展会和国内展会及会展企业在资金、人才、管理理念、品牌效应、国际渠道和经验等方面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和竞争能力。另一方面,中外合资(合作)举办展会有利于实现中国展览业“以内为主,以外为辅”基本发展原则,有利于中国展览组织者在办展经验、市场渠道、专业观众组织等方面取长补短,加快“走出去”的步伐,也有利于实现展览经营的本土化,使国外知名展览进入中国市场时本土化。

因此外商投资商业性展会的进入对国内展会和国内会展企业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关键在于我们如何看待这种现象,如何在政府的科学宏观调控下,实现中国现代会展经济的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对外商投资商业性展会的管理还非常薄弱,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远远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手段。

在法律法规方面,外商投资商业性展会的管理仅仅在1986年12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1994年11月30日施行的《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和2003年12月1日施行的《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中作了简单的规定,在行政法规方面、部门规章方面和地方性法规方面没有任何规定。

在政府管理方面,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外经贸部、科技部、国家科委、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中外合资合作举办技术展览会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1997]第214号)、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外经贸部、国家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的通知》(国经贸机电[2001]719号)。外经贸部是外商投资举办国内展览会的审批部门,外经贸部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是境外企业在境内开展广告经营业务(含举办各种展销会、博览会等)的审批部门。

对外商投资商业性展会的管理需要政府加强制度建设,在外商投资审批、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方面进一步细化并完善,尤其是加强地方立法,增强管理的可操作性。在管理手段方面,政府应以市场管理为主,即对市场中商业性展会、会展企业及其行为的管理,同时政府要加强行业管理。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重点是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制订,尤其是完善《展会业条例》。另外,对于已经开展外商投资商业性展会的城市(如北京、广州、上海、天津、大连等),应加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并在《展会业条例》未制定前,对展会的定义从宽掌握。例如深圳在2001年就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国际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规定》,在管理手段方面,应着重做好对商业性展会进行资格审查和备案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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