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还能杀富济贫吗?
现在不是杀富济贫的时候,应该说是杀贪济贫。 改革开放以前,计划经济,所有资源都由国家统一调配,分配非常平均。那时候是没有穷人的。所谓「饥饭饱食」、「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讲的是先秦的井田制,虽然分配未必平均,却绝无贫富之分——因为不存在私有财产。
自从实行市场经济之后(不管是不是“计划”),一部分人先富裕了起来;而政府职能转变缓慢,没有能够及时调整公共品提供和税收政策,导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一部分人先富裕了起来。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通过消费、投资等方式把剩余价值扩散到各行各业,带动了全国经济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是这部分人创造了财富。当然,他们也是通过诚实劳动得到的报酬。
问题出在另一个阶层身上。这个阶层的人虽然没有先富起来,但通过非劳动方式获得了大量财物,与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相比,前者是「无恒产」,后者是有「恒产」的。并且,这种非劳动所得远远大于劳动所得。这些非法获得的资产,如果通过正常渠道,是可以提供大量的公共品的。但是,它们目前是被锁死的。所以,这些财富被锁死的同时,也锁死了穷人致富的希望。
在这种情况下,杀的是什么?是那些先富起来的一小撮人。为什么是这一小撮人呢?因为他们通过诚实劳动得到了超过社会平均水平的收入,在公平与效率的悖论中,他们是有效的率,而且是公平的(至少在分配上考虑了公平)。
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是对那些在市场竞争中依靠非劳动所得暴富的人的抑制。这个问题不解决,贫富两极分化就一直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