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行业结算怎么控制?
支付行业结算风险的控制方法有:1、建立风险备付金制度;2、建立合作机构定期检查制度;3、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支付机构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灾难备份系统。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支付机构应当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支付账户存放客户备付金的专用存款账户,客户备付金的使用应当仅限于客户办理支付业务,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无担保贷款、无息或低息贷款、理财投资、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以及进行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债券回购、金融衍生品交易和任何投机经营等行为。支付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客户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每年度进行核实确认,并向支付机构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第二十一条 支付机构应当在收到客户备付金或客户支付的其他交易资金后,按约定时间准确、安全、完整地将交易资金结算到支付机构委托结算的特约单位的指定银行账户中。支付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外汇管理相关制度,不得办理经营范围内主营业务之外的其他外汇业务。
第二十二条 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客户备付金信息核对与校验机制,指定专人对备付金信息进行逐笔核对,逐日监控,并及时与开户银行进行对账,确保备付金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开户银行核对一致。第二十三条 支付机构应当制定客户备付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商业银行、支付清算机构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及时化解、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支付机构拟停办支付业务的,应当在拟停办支付业务前6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提出退返客户备付金的申请,并出具保证不再办理支付业务、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处罚、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