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有哪些证照?
法人许可证、兼业代理许可证、营销服务许可证、保险经纪/公估/代理业务许可证、营业执照。
保险许可证分为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及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对其申请主体、程序及有关附应具备的条件详加规定。《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作为统一的管理规定,规范了保险许可证的记载事项、公告、保管、换发、补发、销毁等管理事项,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保险许可证的行为亦设定相应罚则。
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由被代理保险公司向其所在地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申领,其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限届满,被代理保险公司需要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提出申请。原颁发许可证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决定,决定延续的,应当重新颁发许可证。决定不延续的,应当书面通知被代理保险公司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设立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保险代理机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经纪/公估/代理业务许可证作为其经营资格证明,相关管理规定对该类中介机构设立的申请主体、申请机构应具备的条件、申请和审批程序、经营资格证明的保管、变更和换发、终止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