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五条落实了吗?
是的,已经落实了! 2014年3月9日,《上海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出炉,并将于同日正式执行。该方案主要内容有:
1、从2014年起,上海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每年定期公布一次;
2、自2014年3月1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市民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调整为2%,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不变。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普通住房的,应提供在本市连续满5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办理产权证。
3、2014年3月1日前已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并能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款缴纳凭证的,可继续完成交易手续并核发产权证。未能提供的,合同无效,所交税费不予退还。 沪上各家银行目前已按照“沪九条”及“沪五条”的规定,对房产信贷政策做出调整,即对借款人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或二套房(非普通住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而对购买三套房及以上的,不得办理按揭贷款。同时,各家银行也将严格审查房贷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等,同时审核是否在本市拥有房屋,如果在上海市区买房,则必须符合“满5不满7”的条件。对于外地客户提供异地缴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银行也会进一步核实真实性。 对于非沪籍客户,目前银行主要依据居住证和社保缴纳情况判断是否属于限购范围,而对于一些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客户,因其社保缴纳由外服公司代缴,存在不能查询的情况,因此银行在审核过程中还会进一步电核或通过其他途径核验客户的参保情况。对于短期内无法取得本市户籍的外地客户来说,想要在本市购买商品房,只能按照二套及以上房源的贷款标准,也就是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而如果短期内无法获得本市居住证,则根本无法在本市购买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