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有医药企业?
国有医药企业,其实是一个历史演进的过程,反映的是中国政府对医药行业干预程度的转变。 以前,政府对于医药行业的介入,主要是通过计划经济,直接调控,比如药品生产,除了实行许可证制度之外,还包括国家定价、定任务等行政手段;而对于医疗服务,则是通过医院直接进行调控,比如按病种付费、限额住院费等方案控制费用。在这种模式下,无论是药品还是医疗,都带有极强的公共福利色彩。
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开始了医疗和药品市场化的进程,一方面放开价格,允许市场上供需双方自主确定价格;另一方面,放开准入,允许各类资本进入,发展民营医院(医疗)和药品流通业(药品)。 但市场化并不等于完全放任不管,尤其是药品作为特殊商品,直接影响着公众健康,更需要加强监管。2001年开始,我国对药品实行了批文管理和GMP认证,即只有得到药品批文的药品才可以生产,而获得药品批文的必要条件之一便是符合GMP要求。同时,为了鼓励药品研发和创新,国家对创新药采取优先审批的政策。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现代的药品监管体系,目前由国务院直属的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
然而,虽然市场化的方向没有改变,但政府之手在药品领域仍然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政出资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基层群众用药;二是政府直接投资或委托其他主体投资,开展药品研发工作以实现仿制药的上市。
从上述角度看,所有的国有企业都应该包含两类,一类是传统意义上的国企,如某石油集团,主要从事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其产品用于民用或军用;另一类则是披着民企外衣的国企,从事的一般也是商业行为,但其获取的利润不足以补偿研发投入,实际上是靠政府的补贴在生产经营,这类企业虽外衣民办,实则国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