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可以发企业债?
这个需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什么样的企业能够发债和什么能发行债券。 首先来说第一个问题,什么样的企业能够发债,这主要从发债的主体资格和具体发行条件上来考虑 (一)发行主体资格 所谓的企业发债的主体就是能够进行债券发行的企业法人,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权发行公司债券;而其他类型的公司如合伙企业是不允许发行债券的。
(二)发行条件 一个完整的债券发行条件应当包括发行目的、发行对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和还本付息等事项,其中每个条款涉及的内容都颇多,在此不一一叙述,可参考上市公司再融资有关章节内容。但需要强调的是,尽管这些条款属于“完整”的发行条件,但在实际操作中并非条件越少越好或越宽泛就越能实现发债的目的,比如对于拟发债券的期限设定就得因企而异,并非越长越好,否则有违约风险且会增加企业的财务费用;而对于发行利率而言也并不是越低越好,因为过低的利率会导致债券的市场价值提升,从而增加公司的债务负担。所以,在设定各项条件的时候还是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做到适当即可。
其次来说什么是企业债,也就是哪种类型的企业可以发行债券,根据上文的论述,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才能够发债,那么什么企业才能符合相关条件呢? 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律规范,企业债的发行主体仅限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证券市场交易的公司制企业和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