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如何应对倾销?
1、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全球性营销网络 面对跨国公司的挑战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压力,中国企业必须以市场为导向,认真分析国际市场的消费需求特点及未来走向,及时调整企业产品结构,改进产品质量,更新包装,实行品牌战略,努力拓宽外贸渠道,加快实现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同时加强国内流通体系建设,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国内市场。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建立全球性的营销网络势在必行。
2、优化产业组织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 中国是加工贸易的重要基地,通过“三来一补”形式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为数不少。但大多数企业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属于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这种现状导致在我国出口商品中,低端产品所占的比重较大,这类产品往往受到反倾销调查的可能性也较大。必须加快对目前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行结构性调整,着力推进产业升级,增强中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的同时,也更好地防范国际贸易的风险。
3、完善行业协会功能,充分发挥政府作用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的贸易环境将更加复杂。需要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的功能,充分发挥其在行业自律、价格协调、信息服务、对外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同时,政府的有关部门也应该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对企业经营的直接干预,做好服务企业的工作,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4、加强国际合作,抱团应对反倾销调查 鉴于各国越来越重视从WTO合法框架下开展反倾销活动,并出现了若干新动向,例如相互认可调查结论、联合进行调查等,所以中国的外贸企业和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利用各种非正式渠道和机会,就贸易摩擦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和磋商,争取达成共识,以减少或避免反倾销给中国企业带来的损失。
倾销是国际贸易中一种普遍的现象,尤其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经常遇到的问题。我国在同国外经贸交往中,多次碰到对方国家搞倾销或启动反倾销法的情况。因此,我们要认真研究倾销和反倾销问题,学会运用WTO有关规则,既要敢于、善于开展反倾销“保卫战”,又要敢于、善于打倾销“进攻战”。
据新华社报道,1998年我国遭受国外反倾销调查180余起,涉案金额30多亿美元。涉案的行业有钢铁、化工、纺织、农产品、机电等。涉案的国家和地区达40多个,其中欧美为首的发达国家所提调查占70%。
在被反倾销起诉中,相当一部分是不成立的。对此,我们要敢于应诉,善于应诉,打好“保卫战”。
所谓敢于应诉,就是不畏强者,要和反倾销的提诉方作坚决的斗争,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特别是我国在对外贸易中主要是出口国,产品销到许多实行反倾销体制的国家。如果轻易放弃应诉,不仅会失去市场,给企业自身造成重大损失,而且,还会助长倾销行为,使那些惯于进行倾销的厂商更无所顾忌,必然会将倾销蔓延到我国产品更多的出口国,使我国的外贸活动面临更多的限制。
善于应诉,主要是要做好两件事。(1)要按WTO有关条文的规定据理力争;在反倾销问题上,WTO的许多条文规定,既可以防止倾销,保护进口国的利益,又可以防止滥用反倾销法,维护出口商的利益。例如,反倾销法只是对倾销有实质性损害的产品征税,这就使实施反倾销法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只要被诉方(出口方)能够证明所诉产品倾销未对进口方厂商造成实质性损害,就不应立案调查更不应受处罚。又如,倾销税在实施时不能“溯及既往”,只能对立案调查后所倾销的产品征收。实施该规定的目的也是为了防止滥用反倾销法。所以,被诉方只要能证明申诉方的反倾销立案调查不合法,就可以要求立即终止立案调查。只要按WTO反倾销的有关条文办事,就会使反倾销法在防止被滥用方面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只要做到这一点,就会大大减轻被诉方所受的损失,使反倾销“保卫战”取得胜利。(2)要加强应诉和组织协调。在国际反倾销诉讼过程中,应诉方是否积极组织应诉,并就损害和倾销幅度等问题充分阐明自己的意见,提供有关证据,对于抗辩倾销诉讼的成败至关重要。1997年8月,美方对我国自行车实施反倾销“日落复审”,我国4家车行通过商会在美国的律师积极应诉,迫使美国取消了对我国自行车的反倾销税。这说明只要敢于、善于应诉,完全可以在反倾销中取得胜利,维护自己的利益。1998年6月,印度以倾销为由对5国包括我国在内的缝纫机产品立案调查,国内8家企业参加了应诉,经过艰苦谈判,迫使印方作出了对我有利的裁决,对其他4国则征收了反倾销税。这说明加强应诉和组织协调是进行反倾销“保卫战”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