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市凭证怎么制作?
1、申请报告 (1)一般为“关于×××上市的申请”(2)正文:主要包括: ①公司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地点、注册资本等; ②股东情况,包括股东名称及其出资额和出资比例等内容; ③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模式; ④业务规模及市场前景; ⑤财务状况,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年检结论; ⑥中介机构的意见; ⑦发行股数、股票价格、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计划; ⑧拟上市地的选择; ⑨承诺履行公开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⑩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报送文件清单与目录 应列出所有报送文件的名称、编号、页码等。
2、初审报告 发行人向上交所提交申请报告的五日内,保荐机构应当进行初步审核,撰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初审报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初审报告》内容包括: ①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报格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有误; ③发行条件是否符合证券法的要求并满足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④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发行成功或定价的交易行为或其他安排; ⑤是否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信评级机构提供有关发行人的评级报告; ⑥是否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相关会计师事务对其财务报表等进行审阅; ⑦发行工作是否已展开,各项准备工作进度如何,存在哪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事项等。
3、报证监会上市委审批材料 对拟上市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国证监会将依法进行审查,出具同意或不同意上市的批复。 上市委将审议以下事项: ①申请文件是否齐备; ②拟上市公司是否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③拟上市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盈利的能力; ④本次发行的股权分布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务院规定的上市条件; ⑤是否需要调整发行方案以及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