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销售企业属于几类?
加工类,一般就是从事产品的简单加工程序,没有自己的核心科技、技术。 此类企业的风险在于市场风险的把控,应注重了解所加工的产品行情走势,以及关注相关产业链的信息。
1. 产品价格 根据SGS通标发布的《2023年1月份金属行业分析》显示, 2023年1月国内钢材市场先抑后扬,震荡运行。预计2023年钢材价格将延续下行趋势。 那么作为钢材的下游产业,钢铁加工业所面临的价格风险需要重点把控。
2. 原料成本 钢铁的原料主要是铁矿石和废钢,根据瑞达恒统计的全国32家主流钢企进口铁矿石均价(含税)和废钢均价为2926元/吨和2586元/吨。 从上图可以看出,近几年铁矿资源和废钢资源价格波动较大,对钢铁生产及加工企业经营影响明显。 目前我国铁矿石主要来源地有巴西、澳大利亚、俄罗斯、印度等,从海外采购铁矿石的企业需注意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所带来的原料成本波动风险。 国内废钢资源主要分布在华东和华南地区,随着“废钢铁去产能”工作的推进,国内废钢铁资源供应呈下降趋势,2022年三季度全国废钢铁综合平均价格为2649.9元/吨,同比上涨722.9元/吨或36%。
如果原料市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例如爆发金融危机或者能源危机,则不排除原料价格上涨过快超过预期,从而给加工制造企业带来较大的成本上涨压力。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三、四章分别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配制剂房设置了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并对上述三类机构需要达到的质量管理要求作了规定。在药品管理实践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从事药品制剂、原料药、中药材生产活动的单位视为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管理;药品制剂、原料药、中药材生产企业将原料、辅料、内包装材料等物品加工成成品,再出卖给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属于加工行为,但属于药品生产行为。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制剂分类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只能在本单位内部使用,不能出厂销售,如果有制剂批准文号出厂销售用于市场交易的,属于药品生产行为,并按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是加强药品流通监督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证药品质量,因此,该《办法》第十九条所称接受药品生产企业委托,以本企业名义加工销售药品而无药品批准文号的,应理解为药品经营企业接受了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的药品经营或销售活动,即为该办法所称“以本企业名义加工销售药品”的行为。药品生产企业将自己的制剂按经营方式出卖给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销售,即属于《办法》规定的出租、出借、转让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