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企业需要多少费用?
民事案件一般根据诉讼标的额的不同,收取不同的案件受理费 ,但不管案件涉及金额是多少,都应当交纳50元的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付。 《公司法》第63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企业的负责人,是当然的诉讼当事人,其损害结果理应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在诉讼中应列公司为被告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缴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以财产案件按比例收费为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除案件受理费外,当事人还应当缴纳其他诉讼费用: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经人民法院鉴定、勘验而支付的实际费用;证人的误工费、交通费、食宿费;执行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费用;以及其他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
对工伤赔偿的案件,如果原告是按照《劳动法》82条提起诉讼,要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工伤待遇的,不收费。如果原告是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雇主为被告提起的赔偿诉讼,就需要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规定的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其中的伤残赔偿金、伤残补助金、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可以计入诉讼费用的计算基数,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一般不出在这个标准内,对这个部分的费用,根据规定也应当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