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企业必须立项吗?
1、新设企业不需要立项,设立登记时无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件;但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文件是否涉及安全、消防、环境保护、技防设施等项目进行审查并核实相关信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可以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2、建设项目需要办理立项的,应当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前取得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或扩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其中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还应附经有权部门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文件。对其中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建设项目还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3、办理立项的基本程序如下: 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分别向相应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等待受理; 相关主管部门审查申请材料; 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提交市政府审批; 经市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4、在实行备案制的地区,不需要再进行立项了,改为备案制即可。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报告文 件编制及审批程序的通知》中规定,对于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和部分特殊行业的投资项目, 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后,项目单位持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展改革窗口申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